《北京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能源绿色转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等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结构调整指示。借《条例》出台契机,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可再生能源优化管理与规模化应用,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二、主要任务

  1. 建立健全目标规划体系: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纳入国民经济规划,编制规划指引,建立考核机制。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其与多领域规划协同融合,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建设。
  2. 加快推广应用:提升发电装机规模,推动建筑等设施光伏应用,挖掘风电潜力。强化区域能源合作,推进京津冀可再生能源协同。深化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智能电网。健全储能管理体系,推动储能产业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供热规模化,统筹生物质能利用,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与多领域应用。
  3.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健全统计制度,严格监督考核建设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各环节。

三、组织实施

  1. 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政治站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整体推进,各区、部门及能源企业协同配合,做好规划衔接。
  2. 强化责任落实:各区、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各区制定工作路线图,各部门协同解决问题,重点能源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