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针对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一期工程)节能审查的请示》及相关材料予以审查。该项目代码为2204 – 350981 – 07 – 02 – 628485 ,已于2023年12月建成投产,属补办节能审查。
项目新增多种主要生产设备,以及配套设施,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并对多个生产环节的除尘系统进行提升改造,对特定区域实施封闭抑尘改造。备案总投资11069万元,投产后企业产能未增加,污染物排放达国家超低排放要求。
从节能报告来看,此项目符合相关要求。在工艺方面,**采用“湿法脱硫 + 湿式电除尘 + SCR中高温脱硝”工艺改造1#造块机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系统;通过增大风机功率等方式提升改造炼钢除尘系统;采取封闭抑尘控制无组织排放**。主要耗能设备未采用国家禁止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已建成投产,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4789.45tce(当量值)、59963.43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16555.82tce ,年消耗电力14836.15万kWh ,还原炉煤气15458.28万m³ ,1#造块机脱硫脱硝系统单位烟气处理能耗不超25.50kgce/万m³**。新增能源消费量纳入宁德市“十四五”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其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大。
综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同时要求青拓实业严格按《节能报告》方案,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各生产环节。企业需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并有效运行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适时更换节能高效用能设备。此外,宁德市、福安市工信局要依据审查意见,加强事后监管,对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这都建成投产了才补办节能审查呀?新增能源消费量对宁德能耗强度目标影响大,能管控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