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讯——印尼能源与矿产部(ESDM)副部长尤利奥特·坦琼披露,目前印尼中苏拉威西省、东南苏拉威西省、南苏拉威西省、马鲁古省、北马鲁古省及西巴布亚省共持有365份镍采矿经营许可证(IUP)。此信息为其2025年12月7日在中苏拉威西省帕卢市中苏拉威西省地方议会办公室出席镍生产省份地方议会论坛成立仪式时透露。
国内镍加工领域,已有79座冶炼厂投入运营,74座处于建设阶段,17座处于规划及许可办理阶段。尤利奥特于2025年12月9日在雅加达能源与矿产部办公室发布的新闻声明中表示,国内镍加工是下游产业链发展的一部分,亦是2025年第2号法律(对2009年第4号矿产与煤炭采矿法的第四次修订)的实施要求——该法律明确规定所有矿产商品须在国内加工。
这与普拉博沃总统政府八大施政目标(Asta Cita)优先事项一致,即..
副部长补充,自2020年实施镍矿出口禁令以来,国内经济已获显著附加值增长。2017年镍及其下游产品出口额仅3.3亿美元,到2024年增长逾10倍至33.9亿美元。他预测,到2040年下游产业链发展计划将吸引约6180亿美元投资,创造300万个新增就业岗位,显著推动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与出口额提升。
尤利奥特强调,矿产加工须遵循良好采矿规范,在采矿活动结束后做好环境管理工作,包括环境污染或破坏时的应对及恢复措施,同时控制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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