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在此期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也针对上述涉案产品,展开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产业损害调查。该调查旨在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的时期内,涉案产品的进口是否会致使美国国内产业的实质性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关于此次调查,利益相关方需遵循特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应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并且,要在2025年9月2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最晚在2025年10月10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回顾过往,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首次行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同时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随后,2015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涉案产品发布反倾销税令

到了2020年1月2日,美国商务部又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20年5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快速日落复审终裁对进口自中国台湾地区的晶体硅光伏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 这些贸易调查与裁决,不断影响着中美及中国台湾地区在晶体硅光伏产品领域的贸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