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耳其官方公报发布的通知,土耳其贸易部已宣布其关于对自中国和韩国进口的冷轧平板钢(不包括退火产品)、镀锌平板钢及彩涂平板钢反倾销调查的最终决定。
该调查涵盖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结论为自中国和韩国进口的相关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并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因此,自6月16日起,将按到岸价(CIF)百分比征收反倾销税,为期五年,具体税率因生产商/出口商而异,中国为22.37%至32.40%,韩国为10.48%至27.0%。
调查期间,自中国进口的相关产品量从2021年的440,475吨增至613,278吨,自韩国进口量则从2021年的318,259吨增至589,078吨。
2021年、2022年、2023年及调查期间,中国和韩国进口产品在土耳其相关产品总进口量中的合计占比分别为41%、43%、52%和53%。
涉案产品属于以下海关关税统计编码:7209.15.00.10.00, 7209.15.00.90.00, 7209.16.90.10.00, 7209.16.90.90.00, 7209.17.90.10.00, 7209.17.90.90.00, 7209.18.91.10.00, 7209.18.91.90.00, 7209.18.99.10.00, 7209.18.99.90.00, 7209.25.00.10.00, 7209.25.00.90.00, 7209.26.90.10.00, 7209.26.90.90.00, 7209.27.90.10.00, 7209.27.90.90.00, 7209.28.90.10.00, 7209.28.90.90.00, 7209.90.20.11.00, 7209.90.20.19.00, 7209.90.80.21.11, 7209.90.80.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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