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备受瞩目的公募销售费率改革正式落地,历经0004;年多,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圆满收官。
9月5日,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的调降标准,优化赎回安排等,标志着公募改革第三阶段销售费率改革正式实施。
此次新规共六章28条,涵盖六方面重点内容。一是合理调降相关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二是优化赎回安排,使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三是鼓励长期持有,对持有超一年的特定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四是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五是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解决行业乱象;六是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监管强调,新规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构建公募基金销售新生态。通过完善全链条监管,解决行业长期存在的诸多问题,强化廉洁从业防线,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兼顾不同机构业务差异,促进行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新规明确费用明细,销售费用...
新规引导销售机构与投资者转变理念。针对“重首发,轻持营”现象,新规调降优化销售环节费用,压缩流量费空间,引导销售机构向“保有”要收入,解决“赎旧买新”问题。新规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提高短期炒作成本,降低长期投资成本,鼓励长期、价值投资理念。
费率改革多阶段让利投资者。自2023年7月实操以来,费率改革分三阶段推进,累计每年为投资者让利超500亿元。未来,基金运作环节其他费率有望进一步降低,如指数授权费、货币经纪服务费率已下调,部分产品管理费与托管费率自主权在基金公司。
证监会推出FISP平台。9月5日,证监会指导搭建的公募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上线。该平台解决传统直销业务难题,提高行业直销业务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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