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矿业领域——工作计划和预算费用(RKAB)规则从三年变更为一年,再次震动了采矿业。
在监管和国家收入增加的表象背后,这一决定引发了更根本性的问题:矿业领域企业运营的确定性和法律保护方向何在?
政策转向:通过2023年第10号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条例,政府曾将RKAB期限延长至三年,以提高投资效率和确定性。2024年第25号总统条例进一步强化了这一规定,去除了2021年第96号总统条例中RKAB定义里“年度”一词。然而,仅过一年,政府又颁布2025年第17号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条例,将其恢复为一年。这种反复无常的政策并非简单的行政变动,而是蕴含着关键法律问题。除了正式法律问题,这种情况还向投资者传递了不确定性信号,与经济增长所需的信任和前提密切相关。
许多矿业公司已制定多年(2024 – 2026)的RKAB,作为中期生产和融资计划的基础。如今,它们必须重新制定计划并每年重新申请许可。这必然带来审批延迟、合同重新谈判以及投资潜在损失的风险。尽管政府称该政策目的良好,旨在控制生产并适应变化状况,包括维持价格稳定。但从法律角度看,这种突然且无过渡的变更,疑似违反法律确定性原则和对投资的法律保护。
法律实质未能确保确定性:用劳伦斯·M·弗里德曼(《法律系统:社会科学视角》,1975年)的法律系统理论来审视RKAB政策的不一致性很有意思。该理论将法律系统分为三个要素:结构、实质和法律文化。这三个要素需协调一致,法律才能有效发挥作用。在RKAB背景下,主要问题在于法律实质,即作为政策法律基础的规定内容。关于RKAB的规范不断变化,从年度到三年再回到年度,显示出法律实质不稳定,且不同层级规定间缺乏同步性。2025年第17号能源与矿产资源部条例若与2024年第25号总统条例相悖,甚至可能越权,后者仍为多年期RKAB留有空间。这种不协调导致“实质差距”,本应提供确定性的法律反而引发混乱。
这种现象常被称为“书面法律与实际执行法律的背离”。纸面上的法律在实际中未按预期运行。结果,本应作为确定性工具的法律实质,变成了不确定性来源,可能削弱制度结构,滋生被动的官僚文化,因为规则是为应对情况而制定,而非规范系统。
企业缺乏法律保护:从菲利普斯·M·哈琼的法律保护理论视角看,RKAB问题反映出国家对企业的法律保护薄弱。哈琼将法律保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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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变更RKAB期限,政府如何既能保障矿业企业法律保护,又维护法律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