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26/035号公告,称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通过了该委员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宽度≥600毫米镀铝锌板(Aluminium Zinc Coated Steel)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新出口商复审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大陆出口商冠县创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最低限价计征反倾销税;以从价税计征反补贴税,税率为1.2%。本案涉及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0.61.00.60、7210.61.00.61和7210.61.00.62项下产品。
2012年9月5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大陆、韩国和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的宽度≥600毫米镀铝锌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同年11月26日,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启动反补贴调查。2013年5月2日,澳大利亚对中国中国台湾地区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终止调查。2013年8月5日,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征收5.5%-29.5%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韩国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征收5.8%-7.7%的反倾销税。
2017年11月10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159号公告,应澳大利亚企业BlueScope Steel Limite...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对韩国涉案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8年7月17日,该委员会发布第2018/97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分别为9.5%-31.5%和21.7%;终止对韩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现行措施于2018年8月5日到期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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